探臣俱生我执
19. 空亡其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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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刻后,郡守和手下取来了厚厚一摞卷宗,放在了桌面上。
“......”宋景熙拿走最上面的一叠,“这么多?”看来南邑官署和捕盗厅是真的有认真调查过。
韩时元随手抽了几本检查了一下,的确可以说是调查详尽,分类细致。只是,有没有造假,或者刻意避免某些案情信息就不知道了。还得他们看过之后才能知晓。
郡守擦擦汗,道:“所有遗体的验尸记录都在这了,您知道的,死的人有点多,每具验得都很详细。”说罢,郡守看向韩时元手里拿着的那本,继续道:“您手里拿的那本是最重要的,有林家家仆的证言和捕盗厅的查案记录,都详尽地记载在上面了。您二位请看。”
宋景熙先翻了几本验尸记录,果然是惨不忍睹,每名死者都有一副验尸图,怎么死的,死状如何,通过验尸图能一眼明了,还配了不少文字说明。
八名死者中,男五名,女三名。最大者六十九岁,是为林吏房之父,最小者七岁,是为林吏房之长孙。行凶器具为一利斧,是林家劈柴所用,除了斧头,实际上还有一把菜刀。这两把凶器皆被砍到卷刃,刃上皆是密密麻麻的小豁口。
死状最惨的有两位,一位是林吏房长子,另一位则是长子之妻。这对夫妇皆身首异处暂且不论,缺胳膊少腿也暂且不说,身上各有四十八处刀伤和三十七处刀伤,这都足以将人捅成筛子了,的确,内脏也有所缺失。除了这两名死者,林吏房本人及其次子也同样被捅了不下十刀,只不过死状相对来说没有那样恐怖。其余者,皆是以利斧一击毙命,这可能是所有死者里最不痛苦的死法了。
越看验尸记录,宋景熙的神色越复杂。这样惨烈的案件,不是仇杀的话那也太难说得过去了,也不怪官署和捕盗厅会觉得林树是凶手,换作任何一个人,都会这么想。灭门做到这个地步,除了深仇大恨,很难驱使凶手做出这些。
谁会和林家人这么大仇?查案记录上写了。
查案记录在韩时元手上,韩时元此时也将其看完了,二人交换了手中的记录卷宗。
查案记录上写得很清楚,也提到了案发前的背景:林吏房一家为人不守信用、又蛮不讲理,在多年的矛盾中逼走了周边的所有邻居,邻居们纷纷搬远,成了林家的远邻。可以说,林家人在南邑的风评是最差无疑。
宋景熙心中评价道:林家人不住在城里,反而住在城外,邻居也被逼走,难怪被灭门时没有人发觉。
但是转念一想,林吏房一家虽然风评不好,但人们也只是讨厌,即便是仇家,那也不至于恨到要残忍杀害的地步。果然,翻过下一页,往后皆是对林家仇家的调查,林家人树敌之中,上至南邑官员,中至平民百姓,下至囚徒罪犯,对这些这些人的调查占据了一大本查案记录,而一一粗略翻过去,这些人皆被排除了嫌疑,名字都被划掉了。占据最大篇幅的正是林树,而其上讲述的林树的灭门动机倒还算详尽,和无名客栈的魏老板讲的差不多,比之还有更详尽些,读起来也很让人气愤。
正是气愤,才会让人觉得林树的嫌疑最大。宋景熙这次感叹了出来:“所以说,只有林树啊...只有他有理由。”
与此同时,韩时元已经看完了验尸记录,开始默默翻看证言录。但他刚翻开便手指一定,旋即将整本证言录粗略翻了一遍,翻完了又回到第一页,迅速翻看了几页,并停留在这几页当中来回翻动。他微微拧着眉,似乎在其中发现了什么东西。
听见他反复翻书,宋景熙侧头看去,韩时元见他看来,便将手中的证言录递了过去,道:“有些不对,你看看。”
宋景熙一看,果然也发现了端倪。韩时元给他看的是一段林树的供词,供词里林树不仅承认了人是他杀的,还非常清晰且有条理地供述了自己的行凶经历,并且认罪文书上也画了押印。
看文书记录的时间,林树被抓第一天晚上便认罪了,难怪南邑衙门能那么快便能给林树判了斩,认都认得这么快,能不斩吗?
宋景熙悄声对韩时元道:“条理这么清晰的供词,真的是林树自己说出来的吗,有点,有点不像啊。”
韩时元摊了摊手,也悄声道:“没有记录河边之人的供词,不如问一问?”
宋景熙转头清咳一声,对郡守道:“我听说林树还招供了其它事情,比如什么河边真凶,是否真的招供了?郡守大人派人去查了吗?”
郡守道:“大人是从哪里得知这件事的?”
宋景熙道:“看来是真有?”
郡守道:“这...是真有,但那是在已经认罪画押之后,林树他才说什么不是他干的,是他纵容旁人干的,总之就是大人您口中所说的河边之人。但这也太扯淡了!既然都已经认了罪,又突然说不是自己干的,还说另有真凶,一定是因为知道自己被判了斩,不想死,才那么说啊!两位大人想想,旁人就算和林家人有仇,会憎恨林家人到要灭门的地步吗?还......还把他们几个的头割下来,放、放在他母亲坟前,除了他,还能是谁干的啊!要是真的是那河边之人想替林树报仇,那为何杀了人却让林树来顶罪替死,这根本说不通啊大人!”
宋景熙睁大眼睛:“割了头放在他母亲坟前?似乎,还没有人和我们说过此事。”
韩时元点点头:“没有。”
郡守讪讪道:“是将林吏房本人、长子及其夫人的头都送到他母亲那里去了,我们一来发现得晚,是林树逃走之后才发现的......二来想着保全林家的死后尊严,也就只是将头都拿回来,没有公布此事。但案发当晚我们确实是在林家家中发现他的,他应该是将头送到他母亲那去后又回来了。后来林树他改口说人不是他杀的的时候,这时的他已经话语十分混乱,十分矛盾了,倘若用刑审,或者问得多了,他就只会捂着头喊痛,连话都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。我们寻思案子都已经判了,林树的话又不可信,便还是按判决做了,谁知道判决刚下的当晚,他竟然逃了啊!我还损失了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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狱吏......”
宋景熙道:“原来如此,郡守大人也是辛苦了。不过,河边之人这件事,捕盗厅知道吗?”
凡是京外各地出现大案,年年都要送往汉阳让刑曹复核,避免出现冤案。像这一起灭门案,刑曹绝对不可能不复核,既然要被复核,那么对于衙门来说,案情记录便没有必要不必要一说,因为什么都必须记载清楚,可以多记,但不能少记。出了问题,不仅南邑衙门会被问责,捕盗厅也要负责。
所以,捕盗厅要么也默许了不记载,要么就是不知情。如果是后者的话,那很不幸,郡守的晋升功绩得被扣除了。
郡守弱弱地道:“这个...应该是不知道的。”
宋景熙叹了口气,果然这样,但他也不是监察使,没有权利纠察。他的确是可以去向检举,但何必呢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补上就好了。便道:“无论如何,也不应该贪方便而不尽职记载,不要紧,千万记得补上。”
郡守心下道:不是说不是监察使吗,怎么开始指点衙门事宜了?王亲贵族了不起啊,汉阳来的就是难伺候。
他真是心里有苦说不出,辖地出了那么恐怖的命案不说,上头还不止一次派官员来查案,上次是捕盗厅,这次居然是几个家大势大的高官!但凡有一点招待不到位的,他这个辛苦了大半辈子才捞到的郡守位子也不用坐了。譬如昨晚大半夜闯到官署的那位姓韩的大人,也是从汉阳来的,一身污垢,好像是骑马摔了好几次摔出来的?!一来就大骂南邑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怎么这么难找,看什么都不顺眼,差点给衙门掀了,特别难伺候!
郡守心里不停腹诽,面上却表现得相当惭愧:“是是,一定补上。”
宋景熙听不到郡守的心里话,只一心一意地看着这几页林家家仆的证言,一共三位家仆,这些家仆只是林家人的杂役,并不在林家居住,所以有幸活了下来。家仆证言中,几乎都在极尽全力地讲述林树在林家的悲惨遭遇,详尽之至,让人看了心情沉重。
但显然,这么极尽公允地记下林树的遭遇,不是为了引起阅读之人的同情,而是为了证明林树的确是因恨杀人。
宋景熙看得头痛,按了按额头,迅速掠过,翻到第三名证人的记录。见他看到这里,韩时元便道:“这里也不对劲。”
第三名证人的证言记录上只有一句话,是一名妇人的证言。旁人的证言多半是朝着“林树常年受折磨而心生怨恨愤而杀人”而去描述,而这位妇人却偏偏不同,她说:林树就是个白眼狼,林家对他那么好,他却杀了亲人,简直是畜生,愧对林家的良苦用心。
郡守突然大声道:“啊!宋大人是不是看累了?找来的证人应该差不多来了,二位要是想了解案情,那笔录总是不太详尽的,要不听证人亲口说说?”又朝外边守着的衙吏道:“人带来了没有!”
衙吏道:“回大人,人已经外面在候着了。”
郡守道:“快带进来!”
“是!”
“......”宋景熙拿走最上面的一叠,“这么多?”看来南邑官署和捕盗厅是真的有认真调查过。
韩时元随手抽了几本检查了一下,的确可以说是调查详尽,分类细致。只是,有没有造假,或者刻意避免某些案情信息就不知道了。还得他们看过之后才能知晓。
郡守擦擦汗,道:“所有遗体的验尸记录都在这了,您知道的,死的人有点多,每具验得都很详细。”说罢,郡守看向韩时元手里拿着的那本,继续道:“您手里拿的那本是最重要的,有林家家仆的证言和捕盗厅的查案记录,都详尽地记载在上面了。您二位请看。”
宋景熙先翻了几本验尸记录,果然是惨不忍睹,每名死者都有一副验尸图,怎么死的,死状如何,通过验尸图能一眼明了,还配了不少文字说明。
八名死者中,男五名,女三名。最大者六十九岁,是为林吏房之父,最小者七岁,是为林吏房之长孙。行凶器具为一利斧,是林家劈柴所用,除了斧头,实际上还有一把菜刀。这两把凶器皆被砍到卷刃,刃上皆是密密麻麻的小豁口。
死状最惨的有两位,一位是林吏房长子,另一位则是长子之妻。这对夫妇皆身首异处暂且不论,缺胳膊少腿也暂且不说,身上各有四十八处刀伤和三十七处刀伤,这都足以将人捅成筛子了,的确,内脏也有所缺失。除了这两名死者,林吏房本人及其次子也同样被捅了不下十刀,只不过死状相对来说没有那样恐怖。其余者,皆是以利斧一击毙命,这可能是所有死者里最不痛苦的死法了。
越看验尸记录,宋景熙的神色越复杂。这样惨烈的案件,不是仇杀的话那也太难说得过去了,也不怪官署和捕盗厅会觉得林树是凶手,换作任何一个人,都会这么想。灭门做到这个地步,除了深仇大恨,很难驱使凶手做出这些。
谁会和林家人这么大仇?查案记录上写了。
查案记录在韩时元手上,韩时元此时也将其看完了,二人交换了手中的记录卷宗。
查案记录上写得很清楚,也提到了案发前的背景:林吏房一家为人不守信用、又蛮不讲理,在多年的矛盾中逼走了周边的所有邻居,邻居们纷纷搬远,成了林家的远邻。可以说,林家人在南邑的风评是最差无疑。
宋景熙心中评价道:林家人不住在城里,反而住在城外,邻居也被逼走,难怪被灭门时没有人发觉。
但是转念一想,林吏房一家虽然风评不好,但人们也只是讨厌,即便是仇家,那也不至于恨到要残忍杀害的地步。果然,翻过下一页,往后皆是对林家仇家的调查,林家人树敌之中,上至南邑官员,中至平民百姓,下至囚徒罪犯,对这些这些人的调查占据了一大本查案记录,而一一粗略翻过去,这些人皆被排除了嫌疑,名字都被划掉了。占据最大篇幅的正是林树,而其上讲述的林树的灭门动机倒还算详尽,和无名客栈的魏老板讲的差不多,比之还有更详尽些,读起来也很让人气愤。
正是气愤,才会让人觉得林树的嫌疑最大。宋景熙这次感叹了出来:“所以说,只有林树啊...只有他有理由。”
与此同时,韩时元已经看完了验尸记录,开始默默翻看证言录。但他刚翻开便手指一定,旋即将整本证言录粗略翻了一遍,翻完了又回到第一页,迅速翻看了几页,并停留在这几页当中来回翻动。他微微拧着眉,似乎在其中发现了什么东西。
听见他反复翻书,宋景熙侧头看去,韩时元见他看来,便将手中的证言录递了过去,道:“有些不对,你看看。”
宋景熙一看,果然也发现了端倪。韩时元给他看的是一段林树的供词,供词里林树不仅承认了人是他杀的,还非常清晰且有条理地供述了自己的行凶经历,并且认罪文书上也画了押印。
看文书记录的时间,林树被抓第一天晚上便认罪了,难怪南邑衙门能那么快便能给林树判了斩,认都认得这么快,能不斩吗?
宋景熙悄声对韩时元道:“条理这么清晰的供词,真的是林树自己说出来的吗,有点,有点不像啊。”
韩时元摊了摊手,也悄声道:“没有记录河边之人的供词,不如问一问?”
宋景熙转头清咳一声,对郡守道:“我听说林树还招供了其它事情,比如什么河边真凶,是否真的招供了?郡守大人派人去查了吗?”
郡守道:“大人是从哪里得知这件事的?”
宋景熙道:“看来是真有?”
郡守道:“这...是真有,但那是在已经认罪画押之后,林树他才说什么不是他干的,是他纵容旁人干的,总之就是大人您口中所说的河边之人。但这也太扯淡了!既然都已经认了罪,又突然说不是自己干的,还说另有真凶,一定是因为知道自己被判了斩,不想死,才那么说啊!两位大人想想,旁人就算和林家人有仇,会憎恨林家人到要灭门的地步吗?还......还把他们几个的头割下来,放、放在他母亲坟前,除了他,还能是谁干的啊!要是真的是那河边之人想替林树报仇,那为何杀了人却让林树来顶罪替死,这根本说不通啊大人!”
宋景熙睁大眼睛:“割了头放在他母亲坟前?似乎,还没有人和我们说过此事。”
韩时元点点头:“没有。”
郡守讪讪道:“是将林吏房本人、长子及其夫人的头都送到他母亲那里去了,我们一来发现得晚,是林树逃走之后才发现的......二来想着保全林家的死后尊严,也就只是将头都拿回来,没有公布此事。但案发当晚我们确实是在林家家中发现他的,他应该是将头送到他母亲那去后又回来了。后来林树他改口说人不是他杀的的时候,这时的他已经话语十分混乱,十分矛盾了,倘若用刑审,或者问得多了,他就只会捂着头喊痛,连话都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。我们寻思案子都已经判了,林树的话又不可信,便还是按判决做了,谁知道判决刚下的当晚,他竟然逃了啊!我还损失了两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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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景熙道:“原来如此,郡守大人也是辛苦了。不过,河边之人这件事,捕盗厅知道吗?”
凡是京外各地出现大案,年年都要送往汉阳让刑曹复核,避免出现冤案。像这一起灭门案,刑曹绝对不可能不复核,既然要被复核,那么对于衙门来说,案情记录便没有必要不必要一说,因为什么都必须记载清楚,可以多记,但不能少记。出了问题,不仅南邑衙门会被问责,捕盗厅也要负责。
所以,捕盗厅要么也默许了不记载,要么就是不知情。如果是后者的话,那很不幸,郡守的晋升功绩得被扣除了。
郡守弱弱地道:“这个...应该是不知道的。”
宋景熙叹了口气,果然这样,但他也不是监察使,没有权利纠察。他的确是可以去向检举,但何必呢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补上就好了。便道:“无论如何,也不应该贪方便而不尽职记载,不要紧,千万记得补上。”
郡守心下道:不是说不是监察使吗,怎么开始指点衙门事宜了?王亲贵族了不起啊,汉阳来的就是难伺候。
他真是心里有苦说不出,辖地出了那么恐怖的命案不说,上头还不止一次派官员来查案,上次是捕盗厅,这次居然是几个家大势大的高官!但凡有一点招待不到位的,他这个辛苦了大半辈子才捞到的郡守位子也不用坐了。譬如昨晚大半夜闯到官署的那位姓韩的大人,也是从汉阳来的,一身污垢,好像是骑马摔了好几次摔出来的?!一来就大骂南邑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怎么这么难找,看什么都不顺眼,差点给衙门掀了,特别难伺候!
郡守心里不停腹诽,面上却表现得相当惭愧:“是是,一定补上。”
宋景熙听不到郡守的心里话,只一心一意地看着这几页林家家仆的证言,一共三位家仆,这些家仆只是林家人的杂役,并不在林家居住,所以有幸活了下来。家仆证言中,几乎都在极尽全力地讲述林树在林家的悲惨遭遇,详尽之至,让人看了心情沉重。
但显然,这么极尽公允地记下林树的遭遇,不是为了引起阅读之人的同情,而是为了证明林树的确是因恨杀人。
宋景熙看得头痛,按了按额头,迅速掠过,翻到第三名证人的记录。见他看到这里,韩时元便道:“这里也不对劲。”
第三名证人的证言记录上只有一句话,是一名妇人的证言。旁人的证言多半是朝着“林树常年受折磨而心生怨恨愤而杀人”而去描述,而这位妇人却偏偏不同,她说:林树就是个白眼狼,林家对他那么好,他却杀了亲人,简直是畜生,愧对林家的良苦用心。
郡守突然大声道:“啊!宋大人是不是看累了?找来的证人应该差不多来了,二位要是想了解案情,那笔录总是不太详尽的,要不听证人亲口说说?”又朝外边守着的衙吏道:“人带来了没有!”
衙吏道:“回大人,人已经外面在候着了。”
郡守道:“快带进来!”
“是!”